婚后一方买的房产离婚后归谁?


在探讨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归属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或一方死亡结束。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比如用夫妻婚后的工资、经营收益等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一方是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可能归购买方所有。但如果在购买过程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出资,比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部分房贷,那么对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购买房产时,有明确的赠与合同表明该房产只赠与购买方一方,那么该房产也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总之,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