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有什么用,能翻案吗?


判后答疑是指在案件宣判后,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辩护人等就裁判的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制度。 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从当事人角度来说,它能让当事人更清楚地了解法院判决的依据和理由,消除他们心中对判决的疑惑。比如,当事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某个证据没有被采纳,法官通过判后答疑可以详细说明该证据不符合证据规则的原因,让当事人明白判决并非随意做出。从司法角度看,判后答疑有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减少当事人的申诉、上访情况。因为当当事人清楚判决的来龙去脉后,会更理性地看待判决结果,降低对判决的抵触情绪。 至于判后答疑是否能翻案,这不能一概而论。判后答疑本身只是一个解释说明的过程,并不直接导致案件改判。但如果在答疑过程中,当事人提出了新的证据、事实或者发现原判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那么案件就有可能进入再审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也就是说,只有当出现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况时,案件才有可能翻案,而判后答疑可能成为发现这些问题的一个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