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村并组后土地权属怎么认定?

我所在的村子进行了合村并组,现在大家对土地权属问题有很多疑问。不知道合村并组之后,原来各个村的土地权属该怎么确定,是按照原来的划分,还是有新的认定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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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权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村并组后,土地权属的认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为合村并组后土地权属的认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在合村并组的实际操作中,对于土地权属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合村并组时,对土地权属进行了明确的调整和规定,那么按照当时的约定和调整方案来确定土地权属。比如,通过村民大会等民主程序,对各个村的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和整合,并且形成了书面的决议,那么就应当按照该决议来认定土地权属。 如果没有进行明确的调整,一般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即原来属于哪个村或村民小组的土地,在合村并组后原则上仍然归其所有。这是因为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尊重历史现状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土地权属的变更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式,土地权属的变更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以确保权属的合法性和确定性。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如果当事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解决方案,那么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合村并组后土地权属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历史情况和实际操作等多方面因素。农民朋友们在遇到土地权属问题时,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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