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共征地如何共同分享?
我家这边有公共征地拆迁的情况,涉及到好几户人家。我不太清楚这补偿该怎么在大家之间分,想知道有没有具体的规则,是按人口还是按土地面积,还是有其他的方式呢,希望能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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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共征地补偿的共同分享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征地补偿政策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政府会自行制定相关政策。 当涉及集体土地或者共有的财产被征用时,被征用者有权依照相关法规取得适当赔偿。这些赔偿的分配会依据各种共有关系,并遵循特定原则进行公平分配。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也就是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部分很明确,属于其所有者。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在实际分配中,如果是共有土地,可能会按照共有人之间约定的份额来分配,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一般会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比如一个大家庭共同拥有一块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就可以先看家庭内部有没有对这块土地的权益分配有过约定,如果有就按约定来分补偿款;要是没有约定,就看当初取得土地时各自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分配比例;要是出资情况也不清楚,那就大家平均分配。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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