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补偿该如何分配?


拆迁征地补偿的分配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补偿费用的构成。主要包括: -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一般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这笔费用归青苗的所有者,也就是实际种植者。 -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自然是归附着物的所有者。 - **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应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其次,分配原则方面: - 土地补偿费分配通常遵循公平合理、民主协商、兼顾集体和个人利益等原则。部分地区会根据集体成员的人数进行平均分配,有些则会综合考虑土地承包情况等因素。例如,某村集体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一部分用于集体公共事业发展,如修建村里的道路、水利设施等,另一部分按照村民人数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 - 安置补助费的分配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远生计。可以用于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创业就业等。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用安置补助费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最后,分配程序上,一般需要经过公告、听取意见、民主决策等环节,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例如,在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将方案进行公示,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然后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