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隐瞒病史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前隐瞒了病史。现在我想离婚,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是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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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病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婚前隐瞒病史对离婚判决的影响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重大疾病,是指那些对患者自身健康有严重影响,可能影响到婚姻生活质量和另一方权益的疾病。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实、相互告知的义务,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要注意的是,是“撤销婚姻”而不是“判决离婚”,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撤销婚姻意味着该婚姻自始无效,就好像这段婚姻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而判决离婚是解除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如果另一方选择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审查该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至于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民法典并没有明确列举,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参考《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如果法院认定该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一方婚前隐瞒了这一情况,那么通常会支持另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若另一方不选择撤销婚姻,而是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婚前隐瞒病史会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考量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婚前隐瞒病史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法院认为虽然存在隐瞒病史的情况,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的,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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