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常常引发争议。下面我们从不同的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若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就相当于父母是给自己子女买的房子,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在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前全额出资买了一套房,并且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在小张离婚时,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其配偶不能分割。 其次,如果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一般还是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的父母在小李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婚后小李和其配偶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其配偶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最后,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通常会被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小王的父母在小王婚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小王和其对象两人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时的分割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来确定。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