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以下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 首先是关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最好在结婚登记前办理。因为一旦结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为了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应尽量在结婚前完成公证。 其次是准备相关材料。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再者,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因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双方财产约定的一种证明,需要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 另外,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协议进行审查,可能会对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权属等情况进行询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如果当事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公证无效,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意味着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果双方在婚后协商一致,想要变更或撤销婚前财产协议,可以通过重新办理公证或签订新的协议等方式进行。不过,变更或撤销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一种可靠的法律保护手段,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谨慎对待各个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