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辞职需要赔偿吗?
我怀孕了,身体有些吃不消,想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又担心公司会让我赔偿。不知道在法律上,怀孕辞职到底需不需要进行赔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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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怀孕的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首先,辞职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怀孕员工按照这个规定的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正常的辞职行为不需要向单位赔偿。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员工与单位签订了特殊的协议,例如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怀孕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就可能需要按照协议约定赔偿违约金。 另外,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即使是怀孕辞职,单位也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比如员工因重大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怀孕员工辞职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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