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遭遇车祸且对方负全责能获得哪些赔偿?
我是一名孕妇,前几天出门的时候被车撞了,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我现在很担心肚子里宝宝的情况,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情。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孕妇出车祸对方全责的情况,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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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孕妇遭遇车祸且对方负全责时,能获得的赔偿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赔偿。这是指因治疗车祸所导致的伤病而产生的费用,不管是在门诊看病拿药,还是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都在此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对于孕妇而言,除了常规的检查、治疗费用,还要考虑到因车祸可能对腹中胎儿造成影响而增加的额外检查和治疗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赔偿。如果孕妇在车祸前有工作,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具体的赔偿金额通常根据孕妇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一般由医院出具的证明来确定,收入状况则按照其实际工资来计算。这同样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在赔偿范围内。 再者是护理费赔偿。要是孕妇因受伤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对方承担。护理费的标准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 另外还有交通费赔偿。这是指孕妇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的票据来计算赔偿金额。 此外,如果孕妇因车祸造成了残疾,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会根据孕妇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同时,还可能有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赔偿。 最后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车祸可能会给孕妇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尤其是对腹中胎儿的担忧,这种精神上的伤害可以通过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进行一定的补偿。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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