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协议书的效力如何,以及如何诉请离婚?

我和另一半签了婚前协议书,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想离婚。我不太清楚当初签的婚前协议书有没有效力,还有我该怎么去法院诉请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走哪些流程,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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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协议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协议书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二人在结婚前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债务,以及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配等问题作出约定的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婚前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婚前协议书就是有效的,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 接下来谈谈如何诉请离婚。诉请离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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