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是怎样的?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下面将详细解释这个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外的,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它包括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该原则的核心含义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有责任保障诉讼参与人能够充分、合法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这意味着司法机关不能随意剥夺或者限制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来行使这一权利。对于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还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这一条文为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在司法实践中,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确保每一个参与诉讼的人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证人的如实作证权得到保障,能够使司法机关获取更准确的案件信息,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同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也体现了法治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如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受到侵犯,他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救济。比如,向相关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控告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在接到申诉、控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和处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总之,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每一个参与诉讼的人都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