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是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 首先,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全面履行原则,这意味着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全面完成自己的义务。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苹果的合同,约定乙向甲交付100斤红富士苹果,单价5元一斤,在5月1日前送到甲指定的仓库。那么乙就需要按照约定的苹果品种、数量、价格和时间、地点来交付苹果,这就是全面履行原则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比如,在上述苹果买卖合同中,如果乙在运输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导致交付时间延迟,那么乙就有义务及时通知甲,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中通知义务的体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是绿色原则,这是《民法典》新增的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例如,企业在履行生产合同过程中,要采用环保的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合同履行的规则也有很多。在履行主体方面,一般情况下,合同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比如,甲欠乙的钱,经乙同意,甲可以让丙代为偿还。《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履行标的方面,如果合同对标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比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苹果的质量标准,那么可以按照该类苹果在当地市场的一般质量标准来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对这些情况都有详细规定。 在履行期限方面,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比如,甲和乙签订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乙交付苹果的时间,那么乙可以随时交付,甲也可以随时要求乙交付,但要给乙合理的准备时间。 总之,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