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遗产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我国,当涉及到遗产分配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原则,这些原则旨在保障遗产分配的公平、合理,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分配遗产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首先是“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原则”。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分配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优先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例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子女中的一人,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就应按照遗嘱执行,将该房产分配给指定的子女。 其次是“法定继承中的平等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同一顺序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有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这三个子女应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不过,平等分配原则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继承人因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就应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还有“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原则强调继承人之间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处理遗产分配问题,尽量避免因遗产继承引发家庭矛盾。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遗产分配。例如,几个继承人经过协商,决定根据各自对被继承人的照顾程度和实际生活需求来分配遗产,这种协商结果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最后是“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出生后能够获得应有的财产。比如,在遗产分配时,如果被继承人的妻子怀有身孕,那么就应当为胎儿保留一份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该份额就由胎儿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就由其他法定继承人重新分配。 总之,分配遗产时遵循这些法定原则,有助于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合理,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原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遗产分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