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支的原则有哪些?


现金收支原则是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现金交易时需要遵循的准则,它对于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财务秩序有着重要意义。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现金收支的主要原则: 首先是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原则。企业或个人收到现金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现金送存开户银行。这是为了减少现金的保管风险,防止现金被盗、丢失等情况的发生。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其次是不得坐支现金原则。坐支是指企业或个人将本单位的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坐支现金会使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变得混乱,不利于银行对企业现金的监督和管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再者是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现金原则。现金的使用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最后是建立健全现金收支账目原则。企业或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支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这样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现金的收支情况,便于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也要求,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 总之,遵守现金收支原则是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财务秩序的重要举措。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现金收支活动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现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