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会见上午家属见完下午还要见吗?
家人被关押在监狱,上午已经见过一次,下午还想再见面,不知道监狱的规定是否允许?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前申请?如果上午已经见过,下午再见面会不会被拒绝?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定,以免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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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会见是家属与被羁押人员保持联系的重要方式,但监狱对会见次数和时间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监狱服刑人员会见通信管理办法》,监狱会见的安排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监狱会见通常有固定的时间和次数限制。一般来说,服刑人员每月可以会见一次,每次会见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安排可能因监狱的管理规定而有所不同,家属需要提前了解所在监狱的具体要求。 其次,上午和下午的会见通常被视为同一次会见的两个部分。如果上午已经见过,下午再见面可能会被视为重复会见,监狱通常会拒绝。这是因为监狱的管理资源有限,需要确保所有服刑人员及其家属都能公平地享受会见权利。 如果家属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再次会见,可以向监狱提出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监狱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但批准的几率较低。因此,建议家属在会见前做好充分准备,尽量在规定的会见时间内完成所有需要沟通的事项。 此外,家属在会见时还需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不得传递非法信息等。违反规定可能会导致会见被取消或限制。 总之,监狱会见的时间和次数是有限制的,上午见过后下午再见的可能性较低。家属应提前了解监狱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会见时间,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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