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哪些常识?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十分常见,但也存在不少风险,了解相关常识很有必要。 首先是借贷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内容。比如,甲借给乙1万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就应该在合同中写清楚,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就能有明确的依据。 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举例来说,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约定的年利率就不能超过14.6%。 在借贷过程中,款项交付也很关键。出借人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方式交付借款,并在转账时备注款项用途为“借款”。这样可以留下资金交付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如果是现金交付,建议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 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要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比如,借款到期日是2022年1月1日,那么出借人应在2025年1月1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纠纷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