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我在试用期内,公司突然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要不要给我经济补偿。我工作也没出啥大问题,就怕公司随便找个理由辞退我还不给补偿,所以想问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底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展开 view-more
  • #试用期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以及弥补他们因失业而遭受的一定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需要具备某种特定技能,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经考核确实不具备该技能,无法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说,若用人单位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随意在试用期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 所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解除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若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