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缓刑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现在又犯事儿了,心里特别慌。我就想知道缓刑期间再犯罪是不是就构成累犯了啊?还有缓刑累犯到底要满足啥条件呢?我真的很担心自己的情况,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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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累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缓刑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缓刑累犯的构成条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缓刑和累犯这两个基本概念。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后,并不立即执行,而是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等情况,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那么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他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在社会上接受考察。一旦考验期顺利度过,原来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执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累犯则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中有明确体现。 接下来回答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的问题。答案是缓刑不构成累犯。原因在于,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当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这个条件不成立。而累犯的构成前提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所以,即使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或者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都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关于“缓刑累犯”,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这样的概念。因为如前面所述,缓刑和累犯的条件是相互排斥的。但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虽然不构成累犯,但仍然要根据新犯的罪行进行定罪量刑。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要把前后罪的刑罚合并起来重新确定最终的刑罚。 综上所述,缓刑不会构成累犯,并且在法律上也不存在“缓刑累犯”这一确切概念。不过,无论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还是考验期满后犯罪,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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