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定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它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也就是说,如果购房合同的标的额是100万,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如果交了超过20万的定金,超过部分就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其次,要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依赖于主合同(购房合同)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定金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交付方式、交付时间、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等内容。 再者,要确认房产的产权情况。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对所购房产的产权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没有这些证件,那么购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定金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同时,还要了解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另外,要注意定金的退还条件。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例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比如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最后,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在交定金的过程中,要保留好定金收据、转账记录、定金合同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