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民法典》规定单方面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首先是起诉前的准备阶段。要起草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诉求等;同时阐述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说明为什么要离婚。此外,要收集相关证据,像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涉及财产的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自己的收入证明等能体现抚养优势的材料) 。 然后是起诉阶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接下来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后,会先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受理,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要是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不过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要是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最后,法院会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时,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需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