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也被叫做登记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相关问题,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需要携带的材料一般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接着进入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比如,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或者结婚证丢失又无法补办等情况,就可能不被受理。 然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就到了审查环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最后是登记(发证)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只有严格遵守这些程序和规定,才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