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是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然后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也可能会组织庭前调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之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行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个诉讼离婚程序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所需时间也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在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