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受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头部受伤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头部受伤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程序: 首先是委托。这是整个司法鉴定程序的起始点。一般情况下,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律师等都可以委托进行头部受伤司法鉴定。委托时,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例如,如果是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就需要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接着是受理环节。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是否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司法鉴定机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的基本事项,如鉴定事项、鉴定用途、鉴定要求、鉴定时限等。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也会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之后进入鉴定实施阶段。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能会组织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集体讨论。在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人会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头部受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比如,可能会进行影像学检查、神经系统检查等,以确定受伤的程度、原因以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等。鉴定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司法鉴定机构会通知委托人补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最后是出具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会及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意见书会详细说明鉴定的过程、依据、结果等内容。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如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