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做遗嘱公证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遗嘱人要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若亲自前往有困难,也可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临时处所办理。申请时,需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人的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依据《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接着进入审查阶段。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遗嘱人的身份和意思表示进行核实,确认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情况。同时,会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确保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比如,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公证人员还可能会向遗嘱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谈话笔录。 然后是出具公证书阶段。经过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公证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公证书。一般情况下,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公证书会明确遗嘱的内容和公证的效力。 最后是公证书的领取与保管。遗嘱人可以亲自到公证机构领取公证书,也可以按照约定由公证机构发送。遗嘱人领取公证书后,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公证机构代为保管。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公证后,遗嘱人若要变更或撤销遗嘱,也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 总之,做遗嘱公证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保障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