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二次出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现在想把它二次出售。但不清楚在法律上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担心手续不全出问题。想了解下整个二次出售手续的具体内容,好顺利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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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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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二次出售所涉及的手续,在法律规定上有较为明确的要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拆迁安置房是否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很多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需在取得房产证一定年限后,才可以上市交易。以一些地区为例,可能要求取得房产证满5年。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政策的实施,避免安置房过早进入市场导致混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确保安置房有合法的产权证书是交易的前提。 接下来是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详细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地址、面积、户型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比如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支付;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卖方要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买方要按时支付房款等。合同的签订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它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合同签订之后,要进行网签备案。买卖双方需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网签,将房屋交易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备案。这一步骤可以防止卖方“一房多卖”,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然后是缴纳税费。在房屋二次出售过程中,涉及到多种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具体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买方是否为首套房等因素而定;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卖方缴纳,如果房屋满足一定的免税条件,如满五唯一(房产证满5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则可以免征。相关的税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各地的税收政策。 最后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经过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为买方颁发新的房产证,此时房屋的产权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整个过程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总之,拆迁安置房二次出售手续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每一步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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