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生效的遗嘱公证的程序有哪些?
我之前做了遗嘱公证,但现在情况有变,想撤销这份公证遗嘱。我不太清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也不知道在撤销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了解撤销生效的遗嘱公证的详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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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撤销生效的遗嘱公证的程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遗嘱公证的概念。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及相关规定,撤销生效的遗嘱公证是有一定程序的。首先,遗嘱人必须亲自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这是因为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所以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当遗嘱人提出申请时,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要提供原遗嘱公证书的原件,这是证明遗嘱已经经过公证的重要凭证。 原公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对遗嘱人的身份和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来做出撤销遗嘱公证的决定;还要审查申请撤销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等。 如果经过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符合撤销条件,就会出具撤销遗嘱公证的决定书。这份决定书会明确该遗嘱公证已被撤销,从法律上宣告该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来间接撤销原遗嘱公证。根据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当新的遗嘱经过公证后,其效力优先于之前的公证遗嘱,在实际效果上起到了撤销原遗嘱公证的作用。 总之,撤销生效的遗嘱公证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合法有效的表达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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