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案到获刑是什么流程?


从犯案到获刑,主要会经历以下几个流程: 首先是立案阶段。当有犯罪行为发生,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人自首后,司法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就会予以立案。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开始的哨声,标志着司法程序的启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接着是侦查阶段。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收集证据,比如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等。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以及犯罪的具体情节。《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规定,确保侦查工作依法进行。例如,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等。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再之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会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犯的什么罪、应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等不同的审判程序,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合法。例如,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最后,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会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决定。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旦生效,就会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