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车撞了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人被车撞了之后,可按以下流程处理: 首先是现场处理。在被车撞后,要尽量保持冷静,确保自身安全。如果受伤情况严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寻求医疗救助。同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在等待交警和医护人员到来的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挪动车辆和相关物品,若因救助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其次是配合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和调查,要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可能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此外,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然后是医疗救治与费用处理。及时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关于医疗费用,若肇事者愿意垫付,那自然是好;若肇事者不垫付,自己又无力承担,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的垫付,或者通过交警部门联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最后是协商与索赔。在治疗结束后,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以及自身的损伤情况,可以与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即可。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