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涉及一个案件,打算认罪认罚。听说现在认罪认罚有同步录音录像的程序,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都有哪些步骤,每个步骤都要做什么,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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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过程中,对该过程进行同步的录音和录像,以此来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首先是启动环节。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也就是说,当检察官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就认罪认罚相关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听取意见以及签署具结书时,就会开启这个录音录像程序。 在录制过程中,要确保录音录像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录制应当自检察官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开始,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具结书上签字、捺指印结束。要对整个听取意见的过程,包括检察官的发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回答、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等都进行清晰记录。 录音录像资料的保管也有严格规定。录制完成后,录制人员应当及时将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并在光盘标签上注明编号、案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姓名、录制人员、录制时间等信息。录音录像资料实行一案一保存,保存期限与案件卷宗保存期限相同。同时,该资料一般仅供审查办案、核查办案质量、复查案件以及分析认罪认罚工作时使用,非因法定事由,未经审批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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