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重度残疾属于什么情况?
我想了解下,如果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结果导致他人重度残疾了,从法律上来说这属于 什么情况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很担心遇到这类事情,想提前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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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致人重度残疾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情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产、销售假药罪”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这里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致人重度残疾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因为重度残疾对受害者的身体和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假药的成分、销售范围、对受害者造成的具体伤害后果等,来判定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应的刑罚。所以,生产销售假药致人重度残疾的犯罪分子,会面临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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