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原则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我打算结婚,听说婚姻自由原则有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想知道在法律层面,有哪些情况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禁止性规定的,这些规定会对我的婚姻有什么影响,希望了解详细信息。
展开


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保障了人们在婚姻问题上能够自主决定。不过,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婚姻制度的健康发展,法律也对婚姻自由原则作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 首先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方(通常是父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他人婚姻。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出现这类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其次是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也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法律还禁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结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婚姻也是无效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