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身故财产归谁所有?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最近他突然身故。我们之前有一些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现在我想知道,离婚后他的财产应该归谁所有呢?是他的现任家属,还是和我也有关系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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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这个概念。离婚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结束了婚姻关系,自此之后,双方在财产、人身等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解除。也就是说,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当离婚后一方身故时,其财产的归属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于已经离婚,前妻或前夫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离婚后一方身故,其财产通常由其现在具有法定继承资格的人来继承。比如,如果身故一方有现任配偶、子女、父母,那么这些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将依法继承其财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身故一方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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