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判?


在起诉离婚时,财产的判决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进行。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财产。此外,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该方一定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书面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居住需求、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法院可能会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进行处理。 总之,起诉离婚时财产的判决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过程,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