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对生效判决有什么规定?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它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首先,关于再审的启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一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其次,再审的申请时间。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然后,再审的程序。再审分为自行再审、指令再审和提审。自行再审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指令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提审则是上级人民法院将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到本院进行再审。 最后,再审对生效判决的影响。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如果再审法院决定再审,那么原生效判决、裁定可能会被撤销、变更或者维持。如果再审认定原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改判;如果原判决、裁定正确,法院则会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