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想了解一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的规定。比如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程序,不按规定登记会有什么后果等,希望能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里找到答案,可自己看不太明白,所以来问问。
展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法规。 首先,关于登记的范围。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这类组织需要依照本条例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在登记条件方面,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登记程序上,事业单位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登记管理机关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也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监督管理措施。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对于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该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精神制定,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