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申请回避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它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一权利。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申请回避权利。简单来说,申请回避权利就是在司法程序中,当参与案件处理的人员(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与案件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这些人员退出该案件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那么,当事人该如何行使申请回避权利呢?当事人在知道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后,应当及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在申请时,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和依据。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会决定相关人员回避;如果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则会驳回申请。当事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申请回避权利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当事人应当了解这一权利,并在必要时积极行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