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法律帮助有哪些规定?


简易程序通常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相较于普通程序更为简便快捷。在简易程序中,法律帮助主要是保障当事人能够更好地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来看,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其中就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比如在一些借贷纠纷、小额合同纠纷等简易程序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帮助的内容方面,在简易程序中,法律帮助涵盖了多个环节。在审判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这就意味着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被告人在这些环节中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权利告知方面,法院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在简易程序中的各项权利。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而法律帮助人员可以协助当事人理解这些告知内容,确保当事人清楚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在举证和辩论等环节,法律帮助人员也能起到重要作用。当事人可能不太清楚如何收集有效的证据,或者在法庭辩论中不知道如何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法律帮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整理证据,并且在法庭辩论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