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公诉期限是多久?
我家里涉及了一起刑事案件,现在案子还没到公诉阶段,我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刑事案件从发生到最后公诉的这个期限到底是多久啊?我想有个时间概念,也能心里踏实点,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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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公诉期限,其实就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追诉时效,它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追诉期限也有延长和中断的情况。《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而追诉期限的计算也有相应规则。《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比如,甲犯了一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的罪,那么按照规定,追诉期限就是五年。如果在这五年内,司法机关没有立案侦查,过了五年一般就不能再对甲进行追诉了。但要是在这期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而甲逃避侦查,那就不受这五年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刑事案件的公诉期限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况、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以及是否存在追诉期限延长、中断等情形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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