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谁有权分割以及如何分配?


公租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对于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明确谁有权分割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一般来说,公租房的承租人是最主要的权益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虽然公租房承租人不是所有权人,但在拆迁中,其居住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除了承租人外,共同居住人也可能有权参与分割补偿款。共同居住人通常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不过,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其次,关于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方式。这并没有统一的固定模式,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果拆迁补偿款是按照面积给予的,那么主要会考虑房屋的承租情况。如果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投入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在实践中,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协商分割和通过法律途径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先进行协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居住需求等,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例如,有些地方会规定一定比例的补偿款归承租人,其余部分在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分配。所以,在处理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时,还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总之,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承租人、共同居住人的权益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等因素。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各方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