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法故意破坏他人婚姻会怎么判?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施法故意破坏婚姻罪”这样的罪名。不过,对于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确“施法”本身,从科学角度来说,并没有证据表明其能真正对婚姻关系产生实质影响。但如果行为人以“施法”为幌子,实施了其他具有实质危害的行为,那么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从民事层面来看,如果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等破坏婚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的行为属于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里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从刑事层面来讲,如果破坏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另外,如果行为人以“施法”为由,骗取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单纯的“施法”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如果在“施法”过程中伴随着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遇到婚姻被破坏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