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碰到人致轻伤会怎么判?
我醉驾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对方受了轻伤。我现在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也不清楚具体的量刑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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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醉驾碰到人致轻伤的判决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醉驾”和“轻伤”的概念。 “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而“轻伤”则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从法律层面来看,醉驾碰到人致轻伤可能涉及两个主要的罪名,一是危险驾驶罪,二是交通肇事罪。 首先是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是醉驾,就会触犯此罪。而当醉驾导致他人轻伤时,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可能会在拘役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其次是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但这里是致轻伤,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不过,如果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逃逸等,也可能会按照更严重的处罚来处理。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决。这些因素包括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事故造成的后果、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的态度(是否积极救助伤者、是否主动投案自首等)。如果驾驶员积极赔偿伤者的损失,取得伤者的谅解,在量刑时也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所以,醉驾碰到人致轻伤的判决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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