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鉴定时工伤认定书找不到了怎么办?
我之前受了工伤,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书,现在要做工伤劳动鉴定,却发现工伤认定书找不到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没有这个认定书还能不能做鉴定,要是不能的话,我该怎么补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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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工伤劳动鉴定时发现工伤认定书找不到了,不用过于着急,还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认定书的作用。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的书面决定,它是认定职工工伤情况的重要凭证。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这意味着,即使你自己的工伤认定书丢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那里是有存档的。 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第一步,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查阅、复制工伤认定档案资料。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提供相关的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步,拿到加盖公章的工伤认定档案复印件后,你就可以凭借这个复印件去进行工伤劳动鉴定了。劳动鉴定机构通常会认可这个具有同等效力的复印件,不会因为你没有原件而拒绝为你进行鉴定。 此外,在申请查阅、复制档案资料时,可能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的具体流程和提供的材料会略有差异。有些地方可能除了身份证,还需要你填写一个查阅、复制档案的申请表等。你可以事先拨打当地社保部门的咨询电话了解清楚具体要求,这样能更顺利地拿到所需的材料,完成工伤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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