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象防卫致人轻伤会怎么判?
我在以为自己面临危险的情况下进行了防卫,结果导致对方轻伤。后来才发现那是假象防卫,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到刑事处罚,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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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就是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防卫人却误以为存在,从而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造成了他人损害,就需要依据法律来判断责任和处罚。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假想防卫致人轻伤的情况,要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需要考虑防卫人的主观过错。如果防卫人主观上有过失,也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那么可能构成过失致人轻伤。不过在我国刑法中,过失致人轻伤并不构成犯罪,通常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因受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但如果防卫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犯罪,情况就不同了。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不过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一般很难认定为故意犯罪,因为防卫人主观上是基于错误的认识实施的行为。 总之,假想防卫致人轻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范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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