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只收费不服务该如何处罚?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只收费不服务这种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的一种,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里,对这种行为的处罚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只收费不服务这种行为的本质。简单来说,商家收取了消费者的费用,却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就违反了市场交易中的公平和诚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只收费不服务显然违背了这一规定。 对于这种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着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该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形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具体的处罚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会考量商家违法所得的金额大小。如果商家通过只收费不服务获取了大量的非法利益,那么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会根据违法所得的倍数进行罚款。要是商家没有违法所得,也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 此外,情节的严重程度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若商家是初犯,且涉及金额较小,可能处罚相对较轻;但如果商家多次实施这种行为,或者涉及众多消费者,影响恶劣,就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 消费者遇到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