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在侵权又存在仿冒的情况会如何处罚?


在商业活动中,既存在侵权又存在仿冒的行为往往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其处罚方式也因不同的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下面将从常见的几个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角度来看,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是典型的侵权行为。依据该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仿冒行为有所规制。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如果侵权仿冒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既侵权又仿冒的行为,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侵权仿冒的情节、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来确定具体的处罚和赔偿金额。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总之,既侵权又仿冒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