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微的会怎么处罚?
我跟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弄成了轻微的伤害,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罚我,我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罚标准和依据,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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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故意伤害轻微通常涉及到的处罚分为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两方面。 从治安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这里的情节轻微可能包括伤害手段不是特别恶劣、造成的伤害后果不严重等情况。比如说只是双方发生口角后,一方推搡另一方致其有轻微擦伤,就可能属于这种情节。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即使伤害轻微不需要承担治安拘留等处罚,但加害方依然需要对受害方因伤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比如因受伤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药费,因为受伤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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