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轻微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我是一名孕妇,前几天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轻微碰撞,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心里特别不安,不知道这种轻微肇事逃逸的情况会怎么处罚我,会不会因为我是孕妇就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就算是轻微的肇事逃逸,也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一般情况下,轻微肇事逃逸面临的就是罚款,还可能会被拘留。 不过,因为涉及到孕妇这个特殊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如果按照前面交通安全法规定,要对孕妇处以行政拘留时,实际上是不会执行拘留处罚的,但罚款的处罚还是会正常进行。 另外,肇事逃逸的孕妇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孕妇要对对方的车辆损失、人员受伤等情况进行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