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虐待儿童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后妈虐待儿童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惩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后妈长期、多次对儿童进行虐待,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可能构成虐待罪。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包括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虐待频率高、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损害等情形。比如,后妈经常用鞭子抽打儿童,或者长期不给儿童吃饱饭,导致儿童身体发育不良等情况。 除了可能构成虐待罪外,如果后妈虐待儿童的行为造成儿童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比如,后妈用利器划伤儿童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那么就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 如果后妈虐待儿童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后妈进行治安处罚。 如果发现后妈有虐待儿童的情况,儿童本人、其他近亲属、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医疗机构等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儿童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