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欠缴但已离职该怎么办?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公积金欠缴了,现在我已经从这家公司离职。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公积金欠缴的问题,也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益和可以采取的措施,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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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积金欠缴且已经离职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公司有义务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你已经离职,原单位依然有义务为你补缴欠缴的公积金。 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原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他们说明情况,要求其补缴欠缴的公积金。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如果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公积金缴纳记录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你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积金欠缴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公积金欠缴的问题,会责令原单位限期补缴。如果原单位逾期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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